渝建质安〔2022〕6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一、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在《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本项目实际,细化有限空间作业标准和管理措施,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格“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施工顺序,切实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和有关单位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以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等为重点的有限空间安全治理行动,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通过“飞行”检查等工作,对各区县、各项目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了解作业环境、风险和危害。
2. 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
3. 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 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存在可燃性气体的有限空间,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及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5. 根据有限空间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与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拴带救生绳。
6. 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工具(照明);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7. 发生事故禁止盲目施救以防后果扩大。
以上是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请务必认真遵守,以确保作业安全。
以上是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请务必认真遵守,以确保作业安全。
培训对象
(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人员。
二、培训开班工种
(一)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
(二)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有限空间监护人员
三、报名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二)近期 1 寸红底彩色电子免冠照;
(三)近 3 个月内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详见
附件 1);
咨询方式:150 2362 9986 (微信同号)(建达小李老师) QQ:2355 253 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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